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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4633学生工作部(处) 文件要求,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全面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资助标准: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上学期课程不及格两门及以上者,岗前培训会未到或者勤工俭学工作评价良好以下者不得参评一等、二等助学金。
(6)原则上一等助学金需本学年内勤工助学工作经历不少于1个月,并表现良好或优秀。
注:(1)贫困程度为特困者,同等条件下可相应申请高一档助学金。
(2)原则上,本学期新认定的贫困生只能参评三等助学金,二等人数不够的班级可从新认定的贫困生中选。
(3)已退出的贫困生不得参评助学金。
(4)助学金不得用于班级平分和充当班费等。
一、报送时间:
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务必于19、20日晚七点到九点报送到1109办公室。
二、评选程序:
1、由学生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班级汇总后报学生科。
2、学生科资助工作组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全院汇总、评审工作,依据申请人的专业排名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学院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和备案小组名单(含电子稿、纸质稿,需班主任签字)各一份。
四、评审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情形者,直接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五、审计严格按照助学金的文件执行,不许将助学金私分、充班费、以各种理由聚会等违规使用行为,确保助学金正确使用,对于违反规定的将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已发放的助学金将于收回。
备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初审名单表直接从学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附件一:太阳成集团tyc4633关于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三: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四:评议小组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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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部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