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号)《太阳成集团tyc4633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现将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太阳成集团tyc4633共61人)。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太阳成集团tyc4633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五)就读二年级及以上,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3.0,综合测评成绩在同专业前30%;体能测试成绩70分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不受此限)。
(六)是我校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上学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不少于1个月,且考评为“良好”及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勤工助学的不受此限)。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初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及条件的相符性进行审核、评议,无异议后在班级内部公示并向学院提出推报名单被推报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二)学院评审。学院汇总审核各班级推报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报学生工作部。
四、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班级签署推荐意见的《太阳成集团tyc463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报告》一份。
(三)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公示截图必须有班主任在场)。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及打印版各一份。
(五)通过校验的《本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一)本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若符合条件的参评学生人数超出学院名额,则按照上一学年综测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电子版材料于10月8日发送至邮箱:2714757889@qq.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12日交至文瀛17号楼1097办公室。
(四)凡学院审核环节中发现参评学生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则直接参评学生资格。
太阳成集团tyc4633
2023年 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