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和研究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个人:
本 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研究生:三好学生(含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含标兵)
2.先进集体:
本 科:先进班集体、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
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含优秀研究生班主任)
3.奖学金:
本 科:综合素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综合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本 科: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依据《太阳成集团tyc4633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10号)执行。
2.优秀个人依据《太阳成集团tyc4633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11]第16号)进行评选。
3.“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依据《太阳成集团tyc4633“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号)进行评选。
4.奖学金依据《太阳成集团tyc4633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号)进行评选。
研究生:
1.优秀个人依据《太阳成集团tyc4633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条例》(校研[2014]第7号)进行评选。
2.“先进班集体”、“优秀研究生班主任”依据《太阳成集团tyc4633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研究生班主任评选办法》(校研[2011]31号)进行评选。
3.综合奖学金依据《太阳成集团tyc4633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21]2号)进行评选。
三、具体流程
1.各班级按照评选办法,组织本班符合条件的班级和个人进行申报(申报表见附件),资格审核,组织答辩,确定获奖个人及集体名单。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向班级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将名单和申报材料上报学院;
2.学院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递补;
3.召开校级评审会,评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时间要求
本 科:
(一)综合素质测评
9月10-18日,所有班主任登录学工系统,导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二)综合素质奖学金、优秀个人、先进班集体
9月15日下午18点前上报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学金,9月28日18点前上报优秀个人、先进班集体。
各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照评优部统一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班**奖学金)分类打包,上报材料包括:
1.各班综合素质成绩(各模块)
2.《太阳成集团tyc46332022/2023学年优秀个人登记表》(一式三份);
3.太阳成集团tyc46332022/2023学年先进班集体/(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相关材料
(三)单项奖学金
10月8日下午18点前,各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照统一要求报评优部。
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荣誉奖。新增赛事备案:新赛事申请、定级、备案:在已公布的《2022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2022.9.2—2023.9.1),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由学院审核后于9月21日前将申请统一报至学生工作部208室。
注意: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再予以认定。
上报材料包括:
1.《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
2.《太阳成集团tyc4633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报汇总表》(包括特殊荣誉);
3.《 学院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及《 学院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太阳成集团tyc4633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专利证书复印件、所发表论文的刊物首页、目录和正文内容复印件;
4.《太阳成集团tyc4633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
研究生:
(一)优秀个人、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
9月10日下午18点前,各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照统一要求纸质版报科学楼301,电子版发送到599202443@qq.com;
上报材料包括:
1.《太阳成集团tyc4633研究生优秀个人登记表》
2.《太阳成集团tyc4633 学年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3.《太阳成集团tyc4633 学年优秀研究生班主任申报表》
4. 《 学院 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汇总表》
(二)综合奖学金
10月8日下午18点前,各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按照统一要求纸质版报研究生年级负责人,收齐后统一送至科学楼301,电子版发送到599202443@qq.com;
上报材料包括:
1.《太阳成集团tyc4633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申请表》
2.《 学院 级硕士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汇总表》
五、评选要求
(一)本科:
1.参评同学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本科学生,借读、休学的同学不参评上一学年的奖学金及优秀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个人、奖学金的评定按学生当前所在班级参评。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3.2022级同学入学教育考试中无故缺考、不及格的,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和优秀个人。
4.重新编班不够一整个学年的班级,不参评先进班集体;因专业分流班级重组或解散的班级,参评“优良学风班”只获得荣誉称号,不再颁发奖金。
5.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荣誉奖:学生依据认定后的《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携带《太阳成集团tyc4633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证书复印件1份至本学院学生科进行申报。证书原件审核后返回给学生(电子稿学院存档)。申请表、证书复印件审核后学院存档。
(2)论文及专利: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2.9.2—2023.9.1。学生填写《太阳成集团tyc4633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同时向学院学生科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刊物退回)。
(3)学业进步奖: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太阳成集团tyc4633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报学院学生科。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4)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上半年已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6)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7)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8)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二)研究生:
1.“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仅限于22级研究生,“三好学生”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2级研究生总数的4%以内,“三好学生标兵”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2级研究生总数的1%以内;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限21级、22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1、22级研究生总数的4%以内,“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比例控制在本学院21、22级研究生总数的1%以内。
2.“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参选班集体需组建一年以上,比例控制在本学院研究生班集体总数的15%以内。
3. 综合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已注册的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外校借读、休学、定向委培的研究生不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三)其他
1.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本地工行卡)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2.请学生本人、班级及班主任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奖励等申报材料,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申报成功的情况。
3.各班级要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工作;公示渠道要多样化,确保每位学生的知情权。
太阳成集团tyc4633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