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4633“山西省关爱助学金”评选细则
“山西省关爱助学金”由山西省关工委2015年在我校设立,为做好此项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做安排如下:
一、根据校学生处文件要求,制定学院实施细则。
二、学院成立“山西省关爱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徐建军、王志军
副主任:刘 光
成员:张丽花、王宇鹏、李晶晶、段志薇、段雪倩、李晓�
三、资助对象:取得我校学籍的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我院所认定的贫困生)。
四、资助名额:全校5名,每个学院限报1名。
五、资助标准:每人2000元,符合条件的连续资助4年。
六、评选条件:
1.生活简朴,积极上进,成绩优异(学年均分不低于85分),无不及格课程;
2.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在老师同学中反响较好;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未受校,院级处分。
4.同等情况下,家庭变故致单亲、孤儿、烈士子女、学生本人突遭不幸(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或家庭遭遇特大自然灾害者优先考虑。
七、评选办法及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太阳成集团tyc4633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申请书(含家庭情况、个人情况及在校期间的表现),并附成绩单一份,经班级资助工作评议小组评议同意后由班主任签署推荐意见,5月17日前交于太阳成集团tyc4633助学部李文睿18435132645(女17#1031)胡加富18435136871(男17#2087)处,过时不候。
2.学院资助工作组召开评审会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太阳成集团tyc4633奖助学金评审结果报告》,连同申请表一并上报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
3.学生处召集全校评审会议,对各学院上报的人选进行评议,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后上报山西省关工委;
4.山西省关工委复核同意后发放奖学金。
5.受到资助的学生在后续年度出现违规违纪、成绩挂科等不适合继续资助的情况,取消资助资格,并按照程序进行递补。
八、相关要求:
1.受助学生要提供文字简介(300字)和照片(证件照)电子版一份,连同申请表等材料一并由所在学院报学生处助学办;
2.《太阳成集团tyc4633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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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