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良好开展,强化校、院两级管理,落实《太阳成集团tyc463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其补充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制定了如下办法。
一、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答辩的资格审查,按学校的具体规定执行。特别说明如下几点:
(1)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及各实践环节符合规定要求。
(2)按学校及学院要求发表了相关学术论文。
(3)达到基本修业年限。
(4)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审核功能下通过审核。
二、学位论文的送审
(1)学历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不少于2名专家,其中本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1人。
(2)除学校双盲评审抽查之外,所有学历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按有关规定统一外送1份进行双盲评审。
(3)学历硕士学位论文的明审评阅,由各系及导师团队根据答辩委员会的组成情况,指定具体评阅专家并送审。
三、答辩安排
1、答辩分组
(1)答辩分别由各系统一组织。
(2)答辩研究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按学术方向分组进行,原则上每组不少于15人。
(3)各系主任负责组织硕士研究生的答辩。
2、答辩委员会组成
(1)答辩委员会由5名或7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学历硕士的答辩委员会中应有1名学校或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1名本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之外的专家、1名论文评阅人。
(2)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秘书应由讲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担任。
(3)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秘书人选,由各系与导师团队协商确定。
3、答辩采用现场答辩,现场答辩应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4、答辩时间
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须在前6月6日前完成,提前和延期答辩按学校的规定执行,学院的分学位会定于10日召开。
5、答辩评定
答辩委员会按每位答辩研究生的情况给出优秀(A)、良好(B)、一般(C)的答辩评定成绩。其余答辩研究生按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获得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者为通过学位论文的答辩,并建议授予相应学位。
四、经费保障
(1)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双盲评审费、送审费用及评阅专家所在单位的管理费由学院承担。
(2)答辩费用由学校和导师共同承担。将学校按答辩研究生下拨的经费(400元/生)按人数拨到每个答辩组,其他不足部分由导师承担。
(3)学位论文需重新送审所导致的相关费用由导师解决。
(4)提前或延期答辩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导师解决。
五、备注
(1)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太阳成集团tyc4633。
(2)本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执行。
202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注意事项
1、请各答辩组尽快讨论确定答辩具体安排,秘书在答辩前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时间、地点(模板见附件)纸质版一份报科研科,6月6日前完成全部答辩,并提交答辩成绩。
2、学历硕士的答辩委员会中应有1名本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之外的专家、1名论文评阅人。
3、学校下拨的研究生答辩经费为400元/人,其他不足部分由导师承担,不得另向学生收取答辩相关费用。
学校关于答辩的相关政策若有变动,依照学校新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