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太阳成集团tyc4633有关硕士研究生报考和录取规定,结合太阳成集团tyc4633实际情况,为鼓励各类优秀生源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对象
1.本规定奖励对象仅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和“985”、“211”高校调剂我院且被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考生。
2.其他特别说明的考生。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一等奖学金2000元
免试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和“985”、“211”高校报考我院的考生;一级博士点的学科按学科方向初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其它非一级博士点学科按学科初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
2.二等奖学金1000元
按初试成绩排名,以硕士研究生学科复试组拟录取人数的前10%确定奖励名单(排名第一的考生除外);
3.三等奖学金500元
其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985”或“211”学校调剂我院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考生。
三、奖励的说明
1.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奖励。
2.保留学籍的国防生在实际报到后进行奖励。
四、执行时间
本规定从2016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五、附则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太阳成集团tyc4633太阳成集团tyc4633。
太阳成集团tyc4633
2015年9月17日
主题词:学院 研究生 奖励
签 发: 王志军 拟稿: 李强
太阳成集团tyc4633 2015-9-17
报送:研究生院 下发:各学科部 各科室 实验中心